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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传统美德 开展重阳节“敬老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3-10-19 15:53:37 点击次数:756
| 2013年10月13日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敬老节日----重阳节,也是第三届全国“敬老月”。 为庆祝一年一度的重阳佳节,贯彻落实卫生局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文件精神,“贯彻老年法、造福老年人”这一主题,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营造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让广大老年人度过一个温馨愉快的重阳节,我中心积极地开展走访、慰问等“敬老月”活动。 此次“敬老月”活动,我中心积极倡导“感恩父母,孝敬老人、共创和谐”的新理念,引导党员干部把关爱老年人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形成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新风尚,切实使敬老活动取得成效。同时在重阳节之际,中心借举行运动会的机会,诚恳邀请中心退休职工前来观摩,感受中心的新变化和新风尚,通过此次活动,使退休职工充分体恤“组织情”,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此次“敬老月”活动,我中心开展退休职工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广泛开展了“五个一”活动,走访慰问关怀老党员、老职工和各类困难老人,发放慰问品,为老年人送关怀、送温暖、送爱心。同时大力倡议党员干部做力所能及的敬老、爱老活动。各党员在生活中开展亲情服务,引导家人开展多形式的助老爱老行动,更要走进邻里,鼓励邻里与高龄、残疾、空巢老人结成帮扶对子,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 “敬老月”期间我中心专门开展“我为父母做一件实事”的主题活动,主动为老年人开展生活料理、身心护理、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法律维权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实实在在为父母等做好事、做实事,在全中心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我中心开展的志愿服务注重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自学自查自改”活动结合起来,与巩固创建文明城市成果、践行雷锋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力所能及地帮助老年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老年人切身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社会的温暖。
(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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