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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结核病定点医院督导 规范结核病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4-2-26 14:12:53 点击次数: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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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定点医院结核病规范管理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我市结核病医防合作能力,银 川市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工作人员及实验室人员,采取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督导方式,于2014年2月21日对结核病定点医院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永宁县人民医院进行了督导。 此次督导重点核查了定点医院结核病患者初诊登记本、结核病登记本、痰涂片登记本、患者病案登记本与结核病网络直报信息管理情况的一致性、及时性、准确性;了解定点医院针对结核病患者诊疗服务减免费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服务工作规范、流程。对督导工作中存 在的结核病患者的收治和诊断等方面,从及时性、专业性及工作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根据银川市卫生局《银川市结核病医防合作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要求,针对各相关科室下发了“医防合作定点医院工作实施细则”,专人负责结核病专报网的信息录入、数据收集、档案整理及与三区疾控的联系、协调工作。了解到结核病患者胸片、痰检检查费,与中转项目经费有较大差距。门诊存在结核病专报网收治的患者信息录入迟缓,患者初诊登记本填写不规范。永宁县人民医院结核病门诊在县疾控人员指导下正在有序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人员对在实验室中发现的不规范痰涂片操作给予及时指导。本次督导为2014年结核病防治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性艾结核病科:马若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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