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提升我市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水平,防止传染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银川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卫发[2014]126)的要求,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科室细化任务、各相关责任科室之间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了本次公共场所重点监督检查卫生监测工作(以下简称卫生抽检工作)。 此次卫生抽检工作主要针对我市游泳池(馆)水、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的用品用具和大型商场、影剧院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从6月5日开始截止7月15日,我中心共对全市16家游泳池(馆)的泳池水、浸脚池水,10家住宿场所的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毛巾、茶具、脸(脚)盆、座垫、浴盆进行了抽样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23份游泳池(馆)水样,合格水样8份,合格率34.8%,监测游泳池水不合格项目为水温、细菌总数、余氯、尿素;住宿场所共采公共用品140份,合格140份,合格率为100%。
(公共卫生科 张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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