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对《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为此卫生部于2014年9月12-15日在广东珠海举办了《全国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培训班》,我中心随即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及时学习掌握新标准。 本次培训由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谷京宇处长主持。会议主要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首席专家李德鸿对《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主要内容及ILO职业健康监护基本理论进行认真讲解。专家重点对《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调整进行详细的解读: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仍然将职业病分为10类,但对3类的分类名称做了调整。由原来的115种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其中新增18种,对2项开放性条款进行了整合。另外,对16种职业病的名称进行了调整。 本次培训还邀请上海市肺科医院的专家老师耐心讲述各类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健康监护相关知识及注意事项,并通过现场答疑和各地经验交流方式不断巩固学习,现场气氛活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使我们及时学习掌握《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新的调整以及对《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 2014)的贯彻执行打下理论基础,从而高质量、规范的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健康监护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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