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工作,提升 我市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水平,防止传染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银川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中心认真组织落实了公共场所重点监督检查卫生监测工作(以下简称卫生抽检工作)。 此次卫生抽检工作主要针对我市游泳池(馆)水、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的用品用具和大型商场、影剧院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从6月5日开始截止8月25日,我中心共对全市58户公共场所进行了重点卫生监测。其中:对16家游泳池(馆)的泳池水、浸脚池水,10家住宿场所的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毛巾、茶具、脸(脚)盆、座垫、浴盆,10家大型商场和7家影剧院的空气质量,5家沐浴场所的用品用具,10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积尘量、积尘量中的细菌总数、冷凝水、冷却水进行了抽样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23份游泳池(馆)水样,合格水样8份,合格率34.8%;住宿场所共采公共用品140份,合格140份,合格率为100%;沐浴场所的用品用具60份,合格60份,合格率为100%;商场空气监测10户,合格1户,监测项次450项,合格378项,项次合格率84%;影剧院空气监测7户,合格4户,监测项次252项,合格206项,项次合格率81.7%;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采样59份,合格56份,合格率94.9%。监测游泳池水不合格项目为水温、细菌总数、余氯、尿素;商场和影剧院不合格项目为噪声、甲醛、可吸入颗粒物;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合格项目为积尘量中的细菌总数。
(公共卫生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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