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闻动态 |
|
|
积极开展自查 迎接自治区及国家组考核指导 发布时间:2016-4-29 14:46:06 点击次数:851
| 为了解2015年银川市职业病报告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自治区疾控中心关于转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关于开展职业病报告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督导的通知》精神,在中心主管主任的协调下,积极开展了银川市职业病报告和重点职业病监测自查工作,并撰写了自查报告,上报自治区疾控中心。 本次自查发现,银川市职业病报告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仍存在较多问题:一是个别报告单位未能很好履行报告职责。由于绝大部分职业病体检、诊断机构没有职业病报告专项工作经费,职业病报告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对本辖区网络报告单位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使得部分职业健康体检和诊断机构,不能严格履行职业病报告的职责,存在着不报、漏报、迟报和错报等现象,严重影响职业病报告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责任报告单位的管理缺乏制约机制。职业病报告统计工作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承担,但由于各级疾控中心只具有技术指导职能,没有行政监督管理权限,因此难于对开展职业病体检、诊断和鉴定机构等责任报告单位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导致职业病网络报告工作质量难以迅速提高。三是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虽然给银川市下拨了开展职业病监测工作的专项经费(14万元),但由于没有明确的经费例支说明,特别是没有对调查、监测人员开展工作等相关费用的补助规定,造成了项目经费无法开支,导致开展监测工作的人员享受不到相应的报酬,使得工作积极性不高等。 针对工作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职业病体检和诊断机构职业病网络报告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履行报告职责,将报告工作纳入责任报告单位的资质审核和绩效考核中。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强化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对辖区直报单位网报人员的培训和督导工作。上级有关部门应对下拨的2015年银川市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经费的具体使用给予明晰,以解决具体工作经费无法落实和拨付经费无法使用的问题。
(健康监护科 供稿)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