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我市狂犬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了解各县(市)区狂犬病防治工作调查完成和狂犬病预防暴露处置门诊规范管理情况,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卫计办发[2016]52号)和《银川市2016年狂犬病防治工作调查方案》(银疾控字〔2016〕74号)的要求,我中心传免科于2016年5月11-17日对县(市)区狂犬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解答等方式对六县(市)区疾控中心和抽取的8家乡镇卫生院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督导发现:各疾控中心大都能按要求制定、下发狂犬病工作调查方案并进行培训,现正集中力量进行现场调查和问卷逻辑核查,要求在5月31日能够完成现场调查数据的核实和录入工作,并尽快完成调查总结上报;已通过验收的狂犬病预防暴露处置门诊运转正常,个别预防暴露处置门诊尚未通过辖区卫计局的验收,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对各门诊存在的具体问题给予现场指导、纠正,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通过本次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县(市)区对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重视,使居民对狂犬病基本知识、被犬伤及伤后处置知晓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开展狂犬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
(传免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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