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督导促进全市艾滋病网络实验室规范化运行
为促进全市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规范化运行和管理,保证检测质量,依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自治区疾控中心的工作安排,我中心于2017年6月12日至6月30日对全市艾滋病检测网络实验室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

目前,全市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共有55家,其中确证实验室1家,筛查实验室19家,检测点35家。按照逐级管理模式,本次督导采取抽查督导的形式,督导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6个县(市)区疾控中心筛查实验室履职情况、实验室质量管理和运行情况,二是各网络实验室人员业务能力、设施设备、环境条件、操作技术、室内质控、SOP文件及原始记录、资料管理、生物安全等方面,采取现场提问、核实资料、量化评分等方式进行。 通过对43家实验室(其中疾控机构7家,医疗机构36家)抽查督导,表明全市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整体运转情况良好。大部分实验室均能够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常规检测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培训,仪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认真开展室内质控,注重生物安全管理和医疗废弃物处理。但是个别疾控系统实验室的质量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本次督导发现以下问题:1、个别县(市)区疾控中心筛查实验室对辖区实验室督导不及时,未及时向上级实验室上报半年督导总结。2、部分医疗机构实验室人员对新版技术规范的了解和学习不够。3、个别实验室仍将结果记录当成原始记录,不利于溯源。4、个别检测点未按照试剂盒说明书规范开展检测。针对以上问题,督导组在现场对各实验室进行了反馈,并与各实验室人员共同探讨问题存在的原因,帮助实验室人员解决一些技术上的问题。 通过此次督导,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各项工作,促进了全市艾滋病网络实验室有效运转。
( 病原微生物检验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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