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卫计委关于印发宁夏碘缺乏病监测方案的通知》(宁卫计办[2016]177号)和《银川市卫计委关于印发银川市碘缺乏病监测方案的通知》(银卫计通[2016]140号)文件要求,碘缺乏病监测内容中包含了“监测对象家中食用盐碘含量监测”项目,按照自治区对该项目的要求:各县(市)区须采取入户方式采集盐样,市疾控中心选择部分采样点进行督导。我中心分别于2018年4月17日、23日、24日、26日,在灵武市、永宁县、金凤区、贺兰县开展了入户采样工作。银川市疾控中心慢病地病科工作人员参与县区入户采样工作,在每个县区各选择一个乡镇进行现场采样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督导,从监测对象的选择、现场半定量检测、数据记录和表格填写等方面对采样工作进行质量控制,严把工作质量关。


入户采样过程辛苦,可大家工作热情饱满,严格按照方案,奔走入户,认真做好每一户采样工作。

现场工作中,我中心工作人员对每户家庭成员重点是家庭主妇进行了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在永宁县还选取一所学校进行了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现场讲解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强调了食用碘盐的重要性,碘盐的正确食用方法和如何鉴别真假碘盐等方面。县区疾控中心采样前期的准备工作充分,工作人员现场沟通融洽,表格填写规范,采样工作开展顺利。


通过本次现场工作督导,保证了碘盐监测采样环节的工作质量,同时,提高了居民防治碘缺乏病的意识,促进了碘缺乏病监测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