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兰花花宾馆集中观察点预防性消毒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受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就兰花花宾馆集中观察点预防性消毒及终末消毒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现邀请合格投标单位就本项目所需的服务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 购 人: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王光俊 联系电话:0951-5085373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79号 电子邮箱: ycws_cdc@163.com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预算:按照一个隔离观察期内预防性消毒及终末消毒开展的实际工作量计算 四、谈判内容:银川市集中观察点预防性消毒及终末消毒,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类似业绩作为评定要素之一。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以上公示资质要求及指标仅做为参考,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我中心发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执行。 六、报名期限: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上午12:00,有意投标的单位须在上述时间内携带相应文件到我中心311室现场报名。 七、磋商时间:2020年10月23日14:30 八、磋商地点: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304房间
附件:银川市集中观察点预防性消毒竞争性谈判要求
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15日
银川市集中观察点预防性消毒竞争性谈判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受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就集中观察点预防性消毒及终末消毒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性消毒和终末性消毒的特点,倡导“绿色、环保、安全”的理念,采取“物理、化学”等综合措施,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消毒达标处理。 一、服务地点及范围 1、对指定的集中观察点内居住观察人员的楼层、楼道、前厅、楼梯、走廊、门、扶手、门厅、地面、垃圾桶、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开展预防性消毒。 2、具体消毒点位、日期和区域按照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知的集中观察点居住观察人员的楼层和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3、对集中观察点的观察人员离开集中观察点后的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二、服务时限 1、自通知开始之日至观察点解除结束消毒工作,完成所有预防性消毒服务。 2、消毒服务的药物、所用耗材运输及运输施工过程中的保险费用等全部由中标方负担。 3、如增加集中观察点消毒服务时间由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中标方双方协商完成。 三、服务质量 中标方向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全部相关公司资质、药品三证、人员资质,机械设备等,应急消毒程序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19193-2015)、《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3-201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消毒剂使用指南》(国卫办监督函〔2020〕147号)等关于消毒指标要求进行消毒服务,优选高效、高含量的含氯消毒剂。 四、服务费用 1、预防性消毒、终末性消毒按照消毒体积数量计算消毒费用,各项费用收费合理,价格按照立方米为单位报价。 2、疫情面前、大爱无疆,欢迎投标方支持银川市疫情防控工作,对消毒费用给予优惠。 五、付款方式 1、消毒服务开展后中标方按照每天消毒服务作业单核算消毒体积及金额,总费用按单日费用累加; 2、在中标方消毒服务完成后,市疾控中心与中标方共同丈量、核实消毒体积、次数等,按合同所签订的消毒服务体积计费标准,核算消毒服务费用,向中标方一次性支付消毒服务费用。 六、其它事宜 为保障中标方消毒作业顺利完成,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尽力协调相关部门,配合中标方开展消毒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