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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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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标准 督导自查 确保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1-3-22 16:21:16 点击次数:2063
| 根据《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宁卫疾控[2010] 149号)、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宁卫疾控[2010]467号)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地方病防治项目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卫函发[2011]83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银川市卫生局组织银川市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在陈志明副局长/主任的带领下,于2011年3月9日-18日对所辖6个县区(市)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内容为地方性氟砷中毒、布病、碘缺乏病、健康教育以及寄生虫病防治各项工作的开展及完成情况。此次督导工作目的是:及时发现各单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指导纠正,保证各单位能顺利的通过自治区和国家的考核评估工作。 在督导过程中,银川市疾控中心地方病防治工作的业务人员根据宁夏《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 (2004-2010年)》终期考核评估方案和《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方案的要求,认真对各县区(市)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出现问题的单位给予当面指出,并讨论了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改正方法;对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及时记录,并在督导过程中与其它单位共同分享、学习,将其运用于本单位的实际工作中,以提高自身的工作质量。工作组同时进入学校和居民家中对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进行了入户调查。 通过这种形式的督导自评,使银川市各县区(市)疾控中心之间联系更加紧密,各单位对照反馈的各类问题,借鉴各县区(市)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积极进行纠正,认真整改,将使银川市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达到协调统一和规范化的发展,为迎接自治区和全国的考核评估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慢性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科:刘彩萍 供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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