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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厅对我市2011年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1-7-5 16:07:21 点击次数:2141
|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慢性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宁卫疾控[2011]179号)的文件要求,2011年6月24日,自治区卫生厅对我市肿瘤监测、死因监测、重性精神卫生防治等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抽取了我中心、永宁县和西夏区做为慢性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市和县区。 2011年6月24日上午8:30分,在自治区卫生厅蒯文和处长的带领下,检查组包括自治区疾控 中心慢性病防治科科长杨艺、自治区宁安医院副主任医师徐卫国等一行6位专家到我中心进行慢性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市卫生局副局长/疾控中心主任陈志明就我市慢性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发展思路等内容的简要汇报,随后随机抽取银川市和永宁县卫生局/疾控中心、永宁县望洪卫生院、永宁县医院、永宁县利民社区卫生服务站、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西夏区西轴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本次检查的重点单位,主要内容包括:2011年死因监测工作、2010年度中央补助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2010年度中央补助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工作、2010年度中央补助宁夏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工作、2010年度中央补助宁夏慢病示范区创建项目工作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工作。 通过本次检查,自治区检查组专家对我市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给予了一定的肯定,同时对工作中查找出的诸如部分工作进度不够快、个别资料填写不完整问题和不足进行了现场指导。在最后反馈会议上,蒯文和处长提出如下建议:①提高认识,扎实工作;②实现工作长期性;③整合资源、促进工作高效化;④示范引导,强化措施;⑤加强沟通、创新工作机制;⑥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本次自治区对我市慢性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我市将根据自治区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全市慢性病防控工作,提高慢性病防控工作水平,使慢性病防控工作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慢性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科:刘彩萍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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