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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督导 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12-6-27 11:29:04 点击次数:1927
| 为加强全市艾滋病实验室网络建设,促进全市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按照《全国艾滋 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和《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及自治区疾控中心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的要求,我中心于2012年6月18-21日对辖区10家HIV抗体筛查实验室(其中疾控中心6家、医疗机构4家)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由于本次督导工作是我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成立以来第一次对辖区筛查实验室检测工作进行督导,中心主管领导十分重视,先期安排制定了督导通知和细则并下发给被督导单位。本次督导由中心高斌副主任带队,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参加,主要针对各网络实验室的分区建设及硬件配置、人员情况、样本检测、室内质控、SOP文件、医疗废弃物处置及生物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 被督导单位十分重视督导工作,各实验室按照督导细则进行了认真准备,并积极配合提供各项资料;督导人员按照督导细则对各实验室进行了严格的量化分值评估。通过督导发现:大多数筛查实验室功能分区明确、合理,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配备较为齐全,使用记录详细、真实;各检测人员均参加过专业技术培训,符合筛查实验室人员资质和数量的要求;实验室SOP文件齐全,检验原始记录和仪器使用记录详实、完整;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废弃物处置规范;实验室均开展了室间质控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 但个别实验室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未定期进行检定/校准。2、没有通过合理的渠道获得室内质控品,导致室内质控工作未开展。3、未按要求对SOP文件进行定期修订。4、高压蒸汽灭菌器消毒时未使用微生物指示条进行灭菌效果监测。5、没有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记录,未保留本底血清等。 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督导人员现场填写督导记录,并由被督导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要求各筛查实验室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规范实验室管理,强化质量意识,确保为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准确、可靠的实验室支持。 (病原微生物检验科:张伟宏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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