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公共场监督管理,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自律,提高我市公共场经营者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根据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银卫计通【2017】}117号文件,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重点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科室细化任务、各相关责任科室之间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了本次公共场所重点监督抽检卫生监测工作。

此次卫生抽检工作主要内容有:抽查我市游泳场馆、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商场(含超市)、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候车(机、船)室等场所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检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从5月22日开始我中心对银川市三区两县一市正常开放的28户室内游泳场馆的池水及浸脚池水进行了抽样和监测,对正在检修及室外未开放的游泳场馆我中心对其监测采样工作做了后续安排,截止6月13日,完成了剩余的5户游泳场馆采样工作,总计共完成33户室内外游泳场馆采样工作,共采样69份,其中49份合格,合格率为71%,监测526项次,合格489项次,项次合格率为93%,不合格项目多为菌落总数、游离性余氯、尿素。在采样过程中,我们对各游泳场馆存在的普遍问题,如个别游泳馆浸脚池水面高度不够,池水温度偏高等,会造成的一些不良后果给予及时纠正及指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验结果报告的交接。
另外,其它场所卫生监测将陆续开展,截止9月初将按时完成各项监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