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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性病漏报调查 规范性病疫情报告
发布时间:2010-11-23 12:58:21 点击次数:3101


      为及时发现我市各级医疗机构性病疫情报告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减少漏报,提高性病疫情报告质量,以及性病疫情报告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我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组织各县、区(市)疾控执行相关人员,于2010年11月2-10日,对银川市25家综合、妇幼和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开展了性病漏报调查,性病疫情监测工作考核评分、PITC服务、性病门诊规范化服务督导及性病实验室梅毒检测能力盲样考核。自治区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派人参加并督导了整个性病漏报调查过程。
    按照国家医疗机构性病漏报调查实施原则,对兴庆区6家医疗机构和其他县、区(市)所有性病诊疗服务机构进行调查。调查方法采取随机抽取医疗机构6-7月份性病报告卡100张(100张以下全部抽取),到相关科室(如防保科、皮肤性病科、泌尿科、妇产科、男性科、检验科等)查询门诊日志、实验室检验记录、性病登记薄,并与相应月份的报告卡及网络直报病例数量进行核对。
      通过性病漏报调查显示,我市各级从事性病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在性病疫情管理、PITC服务、推广性病门诊规范化服务和性病实验室能力建设等方面有了长足提高,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疫情管理责任到人、报告卡填写质量进一步提高、建立了漏报自查制度,并在规范化服务过程中开展了PITC服务,通过培训加强了性病实验室能力建设,能够开展梅毒特异性和非特异性检测项目。
       此次抽查25家医疗机构6-7月性病门诊日志、实验室记录、住院部登记46764份,查出各类性病249例,网络报告244例,漏报5例,漏报率2﹪。漏报主要病种梅毒3例(市医院3例)淋病2例(区妇幼保健院1例、解放军第五医院1例)。漏报主要原因是性病门诊日志登记不规范,漏登或少登,实验室阳性结果登记与门诊日志记录不符,部分医院性病实验室未能建立阳性结果登记制度,疫情管理人员疏忽性病实验室核查,仅从门诊日志核对性病报告卡,没有核对实验室登记本,造成性病漏报。在调查过程中,疾控人员现场给予指导,并与临床医生、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提出的建议及整改措施得到院方相关人员的认可。宁医大附属医院门诊日志登记不全,与实验室梅毒阳性结果登记无法核对,已要求该院进行自查、核实。

                                                                                             (性艾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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