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各级疾控机构中央转移支付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了解辖区各级疾控中转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按照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有关领导的要求,银川市疾控中心组织有关人员,于2011年9月5-10日对我市各县、区(市)疾控中心2010年中转项目工作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中发现,我市各级疾控机构在执行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艾滋病项目经费使用过程中,主要存在经费下拨晚,经费支付与业务工作脱节,多数单位中转项目经费2011年6月份才到位。执行 标准不明确,不利于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个别县、区(市)存在地方财务管理要求,在中转项目经费中不能支付个人津补贴,导致中转项目经费执行率很低。在业务工作方面,2011年上半年各级疾控机构均完成年度工作指标的50%以上,但经费执行率为18.8%。兴庆区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2010年经费尚未到位,灵武市示范区经费执行率为51.5%。我市三区(兴庆区、西夏区和金凤区)2010年结核病中转项目经费尚未到位,工作经费支付使用2009年度结余经费开展工作。永宁县结核病经费使用率70.1%。贺兰县中转项目经费6月29日到位,使用率18.5%。灵武市中转经费6月12日到位,基本完成了上半年业务工作任务,但未支付工作经费。 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征求各级疾控机构财务和业务人员的意见后,将形成书面报告向上级业务和财务部门反映。 (性艾结核科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