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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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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防治知识 发布时间:2016-10-10 9:46:45 点击次数:7031
| 一、 什么叫精神病? 精神病是一种疾病,犯病时有害因素侵犯的部位是大脑,使大脑机能活动发生紊乱,表现为:人的精神生活异常,如思维混乱、情感失常、意志和行为的异常,即为精神病。 二、 与精神病发病有关的致病因素? 遗传因素:精神障碍中的几个常见病症,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性精神障碍及某些类型的精神发育迟滞等均与遗传有着密切关系; 素质因素:指的是一个人内在的心理素质与躯体素质,尤其是心理素质; 社会心理素质:社会心理包括个体心理与家庭、学校、社会以及每个人所处的社会习俗与文化背景等之间的联系; 年龄与性别因素:如精神分裂症好发于青壮年时期,45-50岁的更年期所特有的精神障碍、甚至精神病,癔病一般多见于女性。 三、 什么是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科最常见的疾病,其患病率为5.69‰,占精神病院人数的60-80%。本病开始发病于青少年阶段,以16-30岁为最多。病因未明。目前多数学者认为本病是一种多因素引起的精神疾患。其临床特点是病人的情感、思维和行为与实现脱节。一般没有意识和智能障碍。 四、精神分裂症有什么表现? 起病常潜隐,开始表现懒散,不修边幅。对各种日常活动失去兴趣,情感淡漠,对外界事物无动于衷,逐渐丧失了与亲人和外界的正常联系。思维贫乏,联想松散,讲话内容杂乱无章,或令人费解。常有各种妄想,无端猜疑别人用各种方式害他(她),配偶对他(她)不忠实,周围的人和事都与他(她)有关连,对他(她)不利。或怀疑自己想的事情别人都知道,被人控制。常有幻觉,以幻听多见,总以为周围的人在议论他(她)。有时由于妄想幻觉支配做出攻击性行为。 五、精神病复发有什么征兆? (1)突然无故睡眠不好。 (2)在无其他疾病的情况下出现头晕、头疼。 (3)无故出现情绪低落或特别高兴,或脑子想问题困难,或突然脑子里涌现出许多事情。 六、患精神病后应怎么办? 应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如果是急性期,应该到相关机构进行就诊,经过治疗症状缓解后,遵医嘱,可回家进行后期康复,但必须终身服药。 七、什么是重度精神病? 重度精神病指由于丘脑、大脑功能紊乱及病变而发生的感觉、记忆、思维、感情、行为等方面表现严重异常的病。 重度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有程度不等的自制力缺陷,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 八、家属怎样照顾精神病人? 1、坚持系统的药物治疗。 一方面注意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掌握其发病的特点,复发的苗头,药物副反应。其次督促病人遵照医嘱按时按量坚持服药,切忌随意减药停药,药物由家属妥善保管。同时,定期陪同病人到专科门诊复查,并作有关辅助检查。 2、合理安排好日常生活。 督促病人按时起床、刷牙、洗脸、更衣、整理房间、购物、听音乐、做户外活动等,养成良好的生活规律合理安排病人的衣、食、住、行,饮食应当易于消化、营养合理,忌酒、咖啡、浓茶和盲目吃补品。 3、营造适合康复的家庭环境。 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是慢性精神病人康复的重要外部条件。•家属应以和蔼、耐心的态度对待病人•尊重病人人格•生活上关心、体帖他•帮助病人正确认识对待疾病•消除悲观情绪•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4、督促病人参加适当的活动。 尽量安排病人与社会环境接触的机会,不仅让他们参与家庭事务,还要鼓励多与朋友交往,督促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活动和社会活动,培养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结合病人身体状况、病情许可和兴趣爱好,安排一些文体活动,愉悦身心。 九、如何防止病情复发?精神病的复发预兆有哪些? 精神病的复发率高,病情复发给患者、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的负担。为了防止复发,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家属要定期带患者来专科医院门诊复查。一般情况下,应个月复查一次,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就诊。 2、坚持物维持治疗。 3、帮助患者认识疾病的症状表现,理解预防复发的重要意义。 4、注意发现复发的先兆,及时处理。患者家属如能在早期识别精神病复发的迹象,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常能显著改善疾病的预后。 常见的复发预兆有: 1、睡眠障碍。如入睡困难、易醒、多梦。 2、情绪变化。如病人。情绪不稳定,烦燥不安、易发脾气、无故担心等。 3、发呆,语言增多或减少、反应迟钝,活动减少、不爱理事、生活懒散。 4、头痛、头昏、疲乏无力、食欲减退、消瘦等。 5、原有的精神症状重新出现。 6、病人原来主动服药治疗,突然不承认自已有病拒绝服药治疗。 十、什么是精神病残疾?精神残疾是如何产生的?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的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并且影响到病人的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一定程度的紊乱和障碍。因此,那些病情有波动、间歇期社会功能完好的人,不能划归精神残疾的范畴。 精神残疾是以下几种情况产生的: 1、治疗不及时:有些患者缓慢起病,不易被发现,加上家属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使患者长年得不到系统、彻底的规范治疗。 2、病情久治不愈:约1 O%的患者在使用现有的抗精神病药疗效不佳,往往需要长时间较大剂量的药物治疗,因而严重影响患者的社会功能。但也有些患者久治不愈是因为治疗方法不当所致,如选药不当、剂量不足等等。 3、病情反复发作:病情复发的次数越多,治疗就越困难,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也就愈加不容易。 4、对患者缺乏科学地照顾:过分迁就、事事包办代替,或过分指责、不尊重他人的态度都不利于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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